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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,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被處罰

發表時間:2019-06-28 17:48

7月1日起,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被處罰

今年7月1日,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》

(新標準)將正式實施


6月24日上午,寧波交警發布了新的《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此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屆時,寧波公安交警部門將對駕乘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,駕駛拼裝、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,電動滑板車、獨輪車、自平衡車等器械在社會車輛通行的道路上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,依法進行查處。


同時,由各區、縣(市)政府(管委會)限量向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贈送安全頭盔


杭州通13號綠色

大數據告訴你戴頭盔很重要


據寧波市公安交警部門介紹

通過近兩年加大對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

全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死亡事故有所下降

但也不可忽視


- 電動車事故死亡人數占三成 -


2018年全年

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1200余起

造成250人死亡

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29.46%

與上年相比減少90人,下降26.39%


- 午后傍晚事故多發 -


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死亡事故主要集中在午后及傍晚時段

占事故總數的70%

其中又以午后居多


- 死亡人員中青壯年占80%以上 -


死亡人員絕大多數為青壯年

年齡主要集中在30-50歲

占了總死亡人數的80%以上


其中男性死者比例高達75%

大大高于女性死者比例


在死亡人員中多數為外來務工人員

專業公司的外賣快遞人員雖然涉及的事故也有


但是由于其有統一顏色醒目的制服

更主要的是絕大部分佩戴安全頭盔

發生事故造成死亡的很少



- 事故多發在路口 -


據初步統計,在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死亡事故中

80%以上發生在路口,主要涉及不遵守交通信號

不按規定讓行


發生在路段上的主要涉及逆向行駛、超速行駛

不按規定超車以及橫過道路時未下車推行

還有就是經常聽到的“開門殺

(機動車突然開門導致的電動自行車事故)



在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中除了車輛間的正面、側面碰撞

電動自行車在超車、會車過程中由于車體外加裝

遮陽棚、支架、貨物以及綁繩鉤等引發鉤掛事故

也是導致事故一大方面原因


2018年浙江電動車部分死傷事故




▲2018年12月8日寧波象山墻頭鎮東門橋頭路口
由于駕駛人佩戴頭盔因此沒有生命危險

只造成右手臂和雙腳骨折


2018年7月3日舟山海天大道與高云路東口

電動車與大巴車發生嚴重碰撞

電動車主因佩戴頭盔保住生命


2018年5月23日寧波涂茨鎮中堡村路段

電動車主未正確佩戴頭盔

沒系扣帶,頭盔掉落造成死亡


交警部門再次提醒!


新的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將于2019年7月5日正式實施。


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,應按規定使用安全頭盔、不得載人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)

并遵守非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


!6條提醒要記牢!

1. 要拒絕購買超標車輛,不要擅自改裝

2. 要各行其道,不要走機動車道和逆向行駛

3. 要控制好車速,不要超速行駛

4. 要遵守交通信號燈,該停得要停,該讓的要讓

5. 裝貨要符合規定,不要超長超寬

6. 要務必配戴好安全頭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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